介紹
1. 使用範圍
本安全資料表適用非電力驅動的手持式工具,這些工具在不影響或改變工具本身的狀態下,允許安裝在支撐座上,當做固定式工具使用,但是此支撐座必須符合相關的安全規範。
2. 構造、形式種類、優點
由於非動力驅動的手工具具有方便輕巧的特性,為作業中不可或缺的工具。手工具的種類繁多,依其加工型式及特性不同,可以概略分為鋸切類、研磨類、衝擊類、旋轉類等各種型式。其優點為攜帶方便,操作簡便,造價低廉。
3. 使用場所(作業)、行業、職種、相關作業環境
非動力驅動的手工具由於攜帶方便,操作簡單,因此適用於大多數的工作場所及不同的行業。
危害
1. 潛在危害、災害類型、災害防止對策
非動力驅動的手工具潛在的危害來自誤用或使用方式不當所造成。其傷害主要可分為:眼睛的傷害、手腳肌肉的傷害、扭傷或骨折及環境所引起的傷害。使用非動力驅動的手工具時,操作者應穿著應穿戴個人防護具,以避免危害的發生。
2. 安全裝置之構造、作動、功用等原理
非動力驅動手工具的安全防護裝置,主要是個人防護具,其主要目的在於將危險隔離在防護具之外,避免危害與人員接觸,屬於隔離危險型式的安全防護。
3. 相關作業環境之危害
非動力驅動手工具的使用環境應保持清潔乾燥,以避免絆倒和感電的危害。若是在具有易燃易爆性物質的環境下作業時,應採取必要之防範措施,以避免火災爆炸的危險。
一般安全衛生要求
- 非動力驅動手工具的使用者,應接受適當的訓練,使其具有正確選用工具的判斷能力及正確使用方法。
- 選用手工具時,應考量其所設計的用途。錯誤的使用手工具會造成工具的損傷及使用者的傷害。
- 使用手工具之前,應檢查其完整性及堪用性。使用損壞的手工具會造成傷害。
- 應建立手工具的自動檢查及保養計畫,以確保其安全性。
- 手工具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及保養,以免造成遺失或損壞俊依然被使用的情形發生。,
- 手工具應置放於固定且安全的地方,以免因掉落地面或將而受損。
- 使用手工具時,應穿戴適當的個人防護具,例如手套、安全眼鏡、防塵口罩及安全靴等。
- 攜帶手工具時,應注意自身的安全。不可在攀爬梯子之時,雙手依然握持手工具。也不可以放置於口袋中。
- 傳送手工具時,不可拋擲。
- 維修損壞的手工具時,應使用正確方法進行。以免降低其強度,造成傷害。
相關法令、標準
1. 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
雇主應有防止機械、器具、設備等引起之危害之必要且符合標準之安全衛生設備。
2. 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
雇主應有防止電、熱及其他之能所引起之危害之必要且符合標準之安全衛生設備。
3. 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五條第一項第八款
雇主應有防止輻射線、高溫、低溫、超音波、噪音、振動、異常氣壓等所引起之危害之必要且符合標準之安全衛生設備。
參考資料
-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,民國80年,台北,勞工安全衛生法。
-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,民國80年,台北,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。
-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,民國83年,台北,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。
教材資料來自於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https://www.ilosh.gov.tw/90734/90811/136446/90843/92914/pos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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